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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健翔劳动争议案获赔20万
关键词: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黄健翔 劳动争议
  2011年01月15日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王丽娜)因“老东家”神州天地体育传媒(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州天地)停发工资,黄健翔不满,申请仲裁讨薪。神州天地不服仲裁结果向法院起诉。昨天上午,朝阳法院一审判决神州天地给付黄健翔2009年8月至当年10月的工资20万余元。

  神州天地称,黄健翔并未履行双方合同约定的职责,他担任每周一期《绿茵集结号》节目的制作及主持人工作,但自2009年8月起,黄健翔无故不到公司,导致该节目更换主持人,赞助商还拒绝支付高达十几万元的广告费。因此,当年9月,神州天地对黄健翔的旷工行为作出决定,要求其作出解释说明并在其正常到岗前,停止发放工资。

  去年1月,黄健翔以要求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为由向朝阳区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仲裁委裁决神州天地向黄健翔支付2009年8月至12月工资及25%的经济补偿金40余万。神州天地对此裁决不服,起诉至法院,要求不支付上述费用。

  法院审理认定,神州天地以黄健翔旷工为由扣发工资,却不能证明黄健翔的工作情况,应支付当年8月至10月间的工资。

  另外,对于当年11月和12月的工作情况,黄健翔未能合理解释其退出原因,也未说明其提供了什么劳动,且当年12月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其无权主张这期间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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