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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与中欧仲裁中心共同举办涉外业务纠纷解决新途径研讨会 |
关键词:中银律师事务所 中欧仲裁中心 |
2010年6月30日下午,关于涉外业务纠纷解决新途径探讨的研讨会——“中欧仲裁中心与国际仲裁在中国的运用 暨 中欧仲裁中心青年协会成立仪式”在京举行。
中欧仲裁中心主席:博德曼先生致辞
此次研讨会是由中欧仲裁中心主办,中银律师事务所、德国Br?edermann & Jahn(博文/扬律师事务所)、英国Clifford Chance(高伟绅律师事务所)及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协办。
研讨会开始,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秘书长高菲女士、中银律师事务所主任赵曾海、中欧仲裁中心副理事长&高伟绅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Thomas Weimann分别做了精彩致辞。赵曾海主任指出,中银律师事务所是中国首家加入中欧仲裁中心的大型律师事务所,一直在积极探索涉外贸易业务纠纷解决的新途径,为国内外企业在解决国际贸易纠纷中作出积极努力,国际商事仲裁是中国对外经济交往中的沟通和纠纷解决机制的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此次中欧仲裁研讨会在北京召开,对探索涉外业务纠纷解决新途径是非常有意义的。
前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秘书长、现任中银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崔炳全律师向与会人员做了题为“中国涉外仲裁法律与实践”的讲演,以其丰富的实践经验介绍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涉外仲裁法律制度。
中银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运营总监许进胜先生分析了“国际仲裁在中国的承认与执行制度”,并对中国在涉外仲裁和外国仲裁承认与执行的立法方面提出了重要的意见。
会上,中欧仲裁中心青年协会(Young CEAC)各成员与各与会人员一同举行了中欧仲裁中心青年协会的成立仪式,以之作为中欧仲裁中心在中国的成长见证。
北京律师协会会长张学兵,做了闭幕致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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