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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土地出让中的土地年期起算
关键词:工业用地 出让 起算 律师咨询

  土地属于不动产,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一种物权,这一物权的行使时间从何时起算,十分重要。一种观点认为土地出让年限应自领取该宗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之日起算;另一种观点认为土地出让年限应自土地出让成交之日起算。

  这两种观点都是错误的。因为,土地出让成交时,受让方并未实际占有标的,而自出让方将土地交付给受让方,受让方就已开始实际占有、使用该土地,但受让方自交清土地出让金、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之日起,方取得法定土地使用权。若按照土地出让成交之日起算,无形中缩短了受让方实际使用年限。如果按照发证之日起算,容易产生受让方故意不领取或若干年后再领取土地使用证以达到延长实际土地使用年期目的的现象。因此,2008年文本中明确规定:出让年期按合同约定的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划拨(承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的,出让年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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