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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律师事务所 投资融资业务
关键词:投资融资 业务范围 中银律师事务所
  融资
  中银律师在具有十余年金融证券领域的良好声誉的基础上,在贸易融资、项目融资、银团及商业融资领域设立专门的融资部,体现了中银律师精益求精的专业分工和不断超越的创新精神,已逐渐成为行业中最为专业的融资法律服务团队之一。中银律师融资业务团队了解融资各方当事人关注的问题及特别要求,根据中国法律和法规的立法原则和运用以及司法实践,向客户提供建设性结构设计和解决方案。服务的行业包括能源、交通、房地产以及其他基础设施和制造业,客户包括银行、发展商、项目公司、建筑商以及其他有关交易方。
  融资业务范围:
  ● 股权融资
  ● 项目融资
  ● 银团及商业融资
  ● 短期拆借
  ● 组合贷款
  ● BOT项目建设

  外商直接投资
  中银律师在外商投资领域拥有长期和丰富的执业经验。中银律师曾参与为数众多的大型外商投资项目,作为国际知名跨国公司、大中型国企、民营企业的法律顾问,活跃在外商投资的法律服务领域。中银律师的服务涵盖外商投资项目的各个方面,包括项目实施前的法律构架策划和审慎性调查、起草和谈判项目法律文件。中银律师凭借在外商投资领域长期丰富的经验,能就各个具体项目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最佳的解决方案。
  外商直接投资业务范围:
  ● 对外商投资企业提供持续法律服务
  ● 公司法务秘书服务
  ● 设立外商投资企业
  ● 设立外商驻华代表机构
  ● 私人股权基金
  ● 外商投资企业的清算和解散
  ● 外商投资企业的重组和股权转让
  ● 外资资产和业务收购

  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
  贸易自由化必然推动投资自由化的发展,刺激跨国投资的增长。虽然各国都渴望吸收更多外资,并都有鼓励外资投资的政策和相关法规,但同时为了保护国内产业,又必然规定一些对外资的限制性措施,从而成为贸易自由化的障碍。为此,WTO的《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定》对影响贸易自由化的投资措施作了一些禁止性规定,例如,不能要求外资企业必须作本地采购、不能禁止或限制外资企业进口生产用料或出口。中银律师事务所在投资方面具有非常丰富的经验。贸易救济及WTO法律服务中心借助本所在投资方面的法律和人脉优势,依赖本中心在WTO法律制度和WTO纠纷解决领域的理论功底和诉讼实践,为政府在投资方面的立法提供咨询服务,为企业的投资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同时也代理解决贸易与投资措施的争端案件。
  业务范围:
  ● 为政府在投资方面的立法提供咨询服务
  ● 为企业的投资决策提供法律意见
  ● 代理解决贸易与投资措施的争端案件

  私募股权投资
  中银律师在私募股权投资以这个法律领域业务中处于前沿位置。在实践中,中银律师为客户量身定制国际私募股权投资和风险投资项目,以适应中国独特的法律法规环境。我们成功地为参与境内私募股权和风险资本交易的客户提供具有创新性的投资结构和法律分析,并且获得了政府审批。
  业务范围:
  ● 创业投资业务
  ● 提供发展资金
  ● 并购基金
  ● 其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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