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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当事人死亡,诉讼案件程序怎么办?
关键词:当事人 死亡 诉讼程序 中止 南京律师事务所
  一方当事人死亡,诉讼案件程序怎么办?一般来说,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

  新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也就是说,在诉讼进行中,一方当事人死亡,其诉讼权利能力自然终止,诉讼就无法进行下去,必须等待其继承人参加诉讼,诉讼程序才能继续进行。

  但确定继承人往往需要复杂的过程,甚至发生争议,需要一定时间。如果需要一定时间才能确定继承人是否承担被继承人的诉讼权利义务,参加诉讼,就应当中止诉讼;如果能够即时确定继承人参加诉讼,可以不中止诉讼。

  值得注意的是,需要等待继承人的情况仅发生在因财产关系发生争议的案件中,因身份关系提起的诉讼,不发生等待继承人参加诉讼的问题,如离婚案件中,一方当事人死亡,婚姻关系就自然解除。争议的财产权利在当事人死亡后,会发生财产权利的承受和相应义务的承担,这些都需要继承人表明意见,是否参加已经存在的诉讼。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需要较长时间的,可以中止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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