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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法修改将进行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
关键词:知识产权 征求意见 南京律师
  

  2012年05月16日

  来源: 法制日报

  著作权法修改收到意见建议1560份

  国家版权局表示6月进行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

  记者从国家版权局获悉,截至5月10日,国家版权局共收到社会各界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改草案)的意见和建议1560份,将于5月底前完成修改并于6月初再次公布向社会征求意见。

  据了解,国家版权局近日举行了著作权法修订专家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国家版权局著作权法修订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国家版权局法规司司长王自强介绍了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基本情况。他说,自2012年3月31日国家版权局就草拟的著作权法(修改草案)公开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以来,全社会对著作权法修订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截至5月9日,国家版权局和新闻出版总署网站关于修法征求意见的浏览量共计24567人次、百度关于“著作权法”修改草案的搜索结果有140多万条。新浪微博关于“著作权法”的搜索结果有26万多条。本次修法还引起了美国、欧盟、英国、日本等国家和中国香港、台湾地区相关行业组织和企业的广泛关注。

  据统计,截至5月10日,国家版权局共收到社会各界关于草案的意见和建议1560份,涉及草案88个条款中的81个条款,包括备受音乐界争议的第46条、48条、60条、70条中关于录音制品法定许可和著作权集体管理等有关条款。同时,社会各界对国家版权局坚持开门立法、保持立法过程的公开透明、秉持解决实际问题的导向给予充分肯定。

  国家版权局法规司通过一个多月的跟踪了解,对各种意见进行了认真梳理和分析,确定了法定许可制度、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网络服务提供者审查义务、非专有许可使用者的法律责任、损害赔偿以及著作权和相关权登记制度等重点问题。来自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国务院法制办教科文卫司和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等立法和司法部门的官员,以及当日出席会议的28位修法专家委员会委员对草案中部分条款的再次修改提出意见,并确定了进一步完善草案的思路和方法。(胡建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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