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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家车挂靠租赁公司案例及风险
关键词:南京律师,南京律师事务所,南京合同律师
  私家车挂靠租赁公司案例及风险

  案件分析:

  南京私家车主李先生近年来靠挂靠租赁车辆赚了不少钱,可最近,一场官司让他开始反思挂靠租赁背后的问题。李先生2008年起就把车辆挂靠在某市**区一家汽车租赁公司转租。双方签订协议约定,只要有客户租赁李先生的车,李先生就应提供车辆,并按天收取租金。2008年至今,李先生从汽车挂靠上赚了将近10万元。

  今年1月份,该汽车租赁公司突然致电李先生,称其挂靠在该公司出租的小轿车在租赁过程中丢失。李先生先是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结果被拒绝;随后,李先生又找到该租赁公司,要求其赔偿。但租赁公司认为,丢失车辆并非公司造成,李先生只能向使用者索赔。双方僵持不下,李先生将租赁公司告上了法院。

  某市**区法院受理此案,并于近日作出判决。法院认为,汽车租赁公司将李先生的小轿车转租第三人并直接收取租金的行为并不具备委托代理的特点。根据双方业务往来关系的事实,可推定双方均系汽车租赁关系。但双方汽车租赁合同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及相关协议书均无效。最终,法院判决,汽车租赁公司应返还李先生的小轿车,如果无法返还则折价补偿30.24万元。

  记者追踪:

  为吸引记者挂靠租赁,一家名为“乐天”的汽车租赁公司的工作人员还给记者算了一笔账。“现在南京很多汽车租赁公司都靠挂靠盈利。你的车如果挂靠在我们这里,按日租算,每天可以赚到200元,如果是月租的话,一个月可以拿到4000-5000元。有了这笔钱,养车就不成问题了。”

  南京**汽车租赁公司的工作人员也表示,可将租车费用的15%提取做挂靠租赁者的利润。如果客户愿意,还可以一次性挂靠数家租赁公司,这样收入就更加客观。
  
  某市道路运输管理处负责人明确表示,私家车是不允许挂靠在汽车租赁公司承担租赁业务的。汽车租赁公司用挂靠的私家车从事任何经营业务均属违法,此种租赁各方的合法利益得不到保障。某市工商局企业注册科有关工作人员也表示,此种租赁也不符合汽车租赁公司开业的许可条件,工商部门可依法作出处罚,情节严重的,可吊销汽车租赁公司的工商登记。

  不仅如此,私家车挂靠出租还有不少隐患。记者走访榕城几家汽车租赁公司后发现,车主要挂靠租赁需提供个人身份信息并进行车辆登记,而租赁者只需提供身份证、驾驶证及租金。对于这些信息,租赁公司通过简单的审核无法确定其真实性,很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酿成骗车案件。同时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警方也会先追究车主的责任,之后再由车主与租赁者交涉处理。而如果是刑事案件,车主也要被追究连带责任。

  此外,私家车挂靠出租也难以享受正常车辆保险服务。记者从平安保险公司福建分公司了解到,私家车一旦挂靠汽车租赁公司,保险标的的性质就变了,成了营运性车辆。这种情况下,保费是要增加的,如果车主没有提前告知保险公司,一旦出了事故,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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