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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律师】中国网事:行业协会竟收钱帮人“铲分”
关键词:南京律师咨询,南京律师事务所,南京法律顾问
  新华网哈尔滨10月21日新媒体专电(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王建杜放)今年3月,黑龙江省牡丹江机动车驾驶人协会敛财代会员免除扣分被整改;8月份,上海黄金饰品行业协会及5家金店因垄断被罚上千万元……行业协会乱作为、不作为现象频现。在政府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的背景下,行业协会为何走上敛财的歪门邪道?没有定价权的协会为何沦为“二政府”?

  协会收了会费竟可以帮驾驶人“铲分”

  协会的电话号码与公安交警支队咨询服务平台的号码一模一样,让人不可思议。牡丹江“机动车驾驶人协会”就是这样一个机构,该协会挂靠在交警支队下,驾驶人交了会费后,协会不仅能代会员缴罚款,还能免除扣分,成为相关部门的创收“机器”。

  黑龙江省民间组织管理局副局长孙俭太说,牡丹江机动车驾驶人协会乱收费违规办事,暴露了某些协会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为了避免类似事件发生,该省将加紧出台《行业协会政会分开的实施意见》。

  而另一方面,部分行业协会频频“出轨”,进行资源和价格的操控,并沦为大企业的代言人。因多次组织商定黄金“协会价”,8月份上海黄金饰品行业协会和老凤祥(600612,股吧)等5家金店被罚1059.37万元。

  在上海黄金垄断案中扮演主导角色的行业协会,并非是协会卷入价格垄断的第一例。今年是《反垄断法》实施5周年,国家工商总局公布的12起垄断案例中,就有9起是通过行业协会组织达成垄断协议的。

  黑龙江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王爱丽认为,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社会组织开始承接政府职能的转移,某些行业协会确实充当着“二政府”角色,需要引起相关部门重视。

  “串通定价多有行业协会撑腰并非偶然。”上海财经大学现代市场营销研究中心主任晁钢令表示,作为行政主管部门的辅助单位,行业协会“半官半商”,更作为龙头企业经营人员的“养老单位”,往往沦为其保价的工具。

  “收会费、开场会、不作为”

  黑龙江有上百家生产蜂蜜的企业,其中一位企业主告诉记者,公司2008年加入了中国蜂产品协会,成为会员单位,后来增选为常务理事单位,每年会费3000元。这位企业主想让协会为其做信用评价,因需缴纳上万元费用,不得不选择了放弃,信用评价已成为大企业的专利。

  “除了每年开一次大会,提供一次同行业交流的机会,在促进产品质量和品牌建设方面没起到什么作用。”这位企业主说,当初加入主要是为了了解整个行业的形势。

  这位企业主曾多次去俄罗斯、法国、乌克兰等国考察蜂蜜产业。“俄罗斯的养蜂者协会,经常组织产品展销和评比,有利于形成竞争氛围,激发企业和养蜂者的活力,推动企业产品品质的提高,做到真正为会员服务。”他说,我们的行业协会却大多实行规模化竞争,看谁做的大而不是看谁做的好,导致产品质量上不去。

  “比如我们这个行业,谁交的会费多谁的话语权就大,就能变成副会长单位,拥有较大发言权和表决权,这样行业协会就可能沦为大企业谋取利益的工具,甚至会成为大企业低端产品横行的温床。”

  王爱丽表示,目前我国行业协会发展速度越来越快,但相应的约束和监管机制却没跟上。有些行业协会在规章管理、制度创新、领导能力方面欠缺,并不具备承接的能力,需要加强修炼“内功”。

  完善行业监管,确保罚责落地

  黑龙江省民间组织管理局副局长孙俭太说,除了政府要加快出台相关文件加强监管之外,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自律,完善行规行约,并要建立公开透明制度,开展诚信建设,这样才能取信于社会,从而促进一个行业的良性健康发展,真正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

  针对“协会价”成为价格垄断主渠道的现象,复旦大学企业研究所所长张晖明认为,作为非盈利单位,协会价格定位模糊、过度扩张价格功能,背后存在“宣判难执行”的盲点。参与行业协会的企业众多,如何确定谁有违规,谁来负责,仍是反垄断实际操作中的最大难点。

  王爱丽建议,应该建立行业协会的制衡机制,增加中小企业在行业协会中的发言权和投票权,构建同行业平等互动的平台,防止“量身定做”式行业标准和质量标准的出台。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徐玉平建议,可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禁止垄断协议行为的规定》中的部分条款,纳入相关司法解释。比如,可明确协会主要会员单位适用于按总销售额比重罚款,负有实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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