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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律师观点】小产权房转正"赌局"?
关键词:南京律师,南京律师事务所,南京房产律师
  专攻房地产领域的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国章认为,所谓小产权房并不是一个法律概念,它是民间长期对由乡政府、村委会颁发产权证或对无任何审批手续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的习惯性称谓。

  “某些情况下,在集体土地(比如个人宅基地)上盖房子可能并没有问题。但房屋上市交易肯定是违法的。”刘子孺告诉法治周末记者。

  王国章表示,小产权房“小”就小在其没有经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没有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房产管理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对土地和房屋法定程序的登记发证备案。

  “这也就意味着,无论怎样,小产权房事实上是一种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没有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的房子,即使有购房合同,国土部门和房管部门也不会对房屋进行备案。”王国章说。

  王国章律师也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十八届三中全会后,小产权房完全转正是不可能的,因为这既无法律基础,也无政策支持,更与我国的土地制度相违背。

  “如果要实现小产权房的真正转正,必须修改现有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制度,打破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限定性,实现法定有序的土地流转制度,既能放得出,又能守得住,既保证土地所有权性质的真正不改变,同时又能实现城乡统一的有形土地市场。”王国章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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