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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未婚妻瞒婚 获赔婚纱照费用
关键词:南京律师 未婚妻 瞒婚

  2010年10月10日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裴晓兰)尚先生自称与女友牟女士拍完婚纱照后才知对方已婚,并将其告上法庭索要恋爱期间支出的费用。记者昨天获悉,经市二中院调解,牟女士赔偿尚先生1万元。

  尚先生称,他与牟女士经网络聊天认识,牟女士隐瞒其已婚,并与他确定了恋爱关系。半年后两人拍摄结婚照,购买了婚纱、礼服。他再三要求领取结婚证,牟女士却说自己已婚。尚先生起诉要求牟女士支付为她支出的彩礼费、照片拍摄费、礼服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2.6万元。对此牟女士辩称,尚先生知道她已婚。一审法院判决牟女士向尚先生赔偿8300余元后,尚先生不服,提起上诉。市二中院认为,尚先生有证据证明已支付了婚纱照等费用,牟女士应返还该部分费用;但彩礼及其他费用,尚先生没有提供证据,法院不支持。法官对牟女士予以严厉指责和批评,并忠告尚先生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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