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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例“被精神病”获赔五千 |
关键词:南京律师 被精神病 全国首例 |
2010年10月17日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正在家中休息,却被精神病院多名工作人员强行捆绑,欲送往医院,济南市市中区这名“被精神病”者为此将这家精神病院和自己的妻子告上法院。近日,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法院一审“以侵犯公民人身自由”为由,判决精神病院依法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
法官:强行收治不在少数
据了解,这是全国首例生效的公民被当成精神病患者收治引发诉讼的判决。
“从全国看,精神病院强行收治病人的情况应该不在少数。”此案的主审法官介绍说,按照法律规定,只有公检法机关有权限制人身自由。如果精神病院可以随意强行收治病人,那么我们每个人都有可能面临“被精神病”的危险。从法院来讲,不能允许这种危险的存在。
据《京华时报》 (来源:广州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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